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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21年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党委(工委)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政工)部门:

根据湖南省档案局《关于做好2021年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档函〔2021〕4号,以下简称《省档案局通知》)和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函〔2021〕16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不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

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专技人才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报参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身体健康、个人自愿,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有以下情况的人员,近3年内不得按正常、破格和转评条件申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处罚的直接责任人员;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造假行为的人员。

二、申报路径

(一)档案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021年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集中申报时间等详见《省档案局通知》,可在湖南省档案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查看。

(二)档案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2021年馆员申报材料由市人社局负责接收并进行资格审查后,再由市档案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助理馆员申报材料直接由市档案系列职改办负责接收审查并组织评审(初次认定人员报市人社局)。申报人到省人社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下载公共部分表册。

三、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

1.馆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7年;

(2)具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4年;

(3)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2年;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2.助理馆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满4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满2年;

(3)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管理员,须具备大学专科、高中毕业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注:上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特定人才申报。需具备《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67号)中规定的条件。

(三)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初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可直接申报馆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档案专技工作6年以上;

(2)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档案专技工作7年以上;

(3)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档案专技工作9年以上。

(四)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执行原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规定。

(五)同级职称转评申报。非档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档案工作已满1年,可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同级别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任职时间从取得非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起合并计算。

从2021年起,我市按照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的要求,非档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方可申报评定档案系列上一级资格。

四、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同级职称转评申报或其他方式申报的人员,均需按以下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教育部认可的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定证明(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破格人员须提供破格审核报告,破格审核报告为申报者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阐述及单位意见,并经市人社局核准(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转入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6.近4年(初级1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8.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转评人员须提供原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二)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不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

2.个人述职报告一式3份(2000-3000字),重点说明申报者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业务成果及学术水平。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证明材料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一项或多项),如获奖证明、成果鉴定、科研项目、表彰文件、奖励证书、专利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从事档案工作业务能力水平的佐证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论文著作材料

(1)申报助理馆员、管理员任职资格,对论文材料不做要求。

(2)申报馆员任职资格,需报送3篇及以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

论文需为任现职以来在全国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档案或相关专业论文(无正式刊号的内部报刊及内部资料成果、增刊、论文集,均不得视为“公开发表”;对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须报送所载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复印件(一式1份)。学术论著需为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有正式书号)的档案或相关专业论著。

论文、著作以笔名发表的,须出具期刊社、出版社证明。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须提供经合作者签字确认的合著证明,证明申报者所著章节和完成的工作量(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论文、论著要求观点鲜明、内容丰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杜绝抄袭、拼凑等问题。

6.已结题或通过验收的课题、科研项目及其鉴定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服务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8.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继续教育有关事宜见常人社函〔2021〕9号《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要求,专业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需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原则上要求提供该证书。

11.《申报评审2021年度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2.参评资格审查材料、职称评审材料(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外)须按本通知规定的内容及顺序要求分别装订成册。

3.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称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4.送审材料原则为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2袋。

5.未按要求整理材料的,考虑到档案工作性质,在材料评审的时候予以扣分。

6.相关部门要对职称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原件后,须在对应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市档案系列职改办将不予受理。

(四)费用缴纳。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的标准执行。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申报档案专业技术初级职称

时  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

地  点:市委办档案业务指导科(市委机关一号办公楼611室)

联系人:李  霞

电  话:7786539

(二)申报档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

时  间: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

地  点:市人社局专技科(5楼512室)

联系人:肖  琴

电  话:7893116

                                     常德市档案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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