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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市)档案局,市档案馆,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党委(工委)办公室,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办公室(秘书科、综合科):

《全国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已经国家统计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实施。为做好2020年度全国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统计工作,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照《制度》要求,准确理解指标含义,掌握填报要求,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迟报、漏报、错报和拒报统计资料。

2.2020年度《制度》报表填报工作采取逐级上报方式,各区县(市)档案局统一汇总本地区数据。

3.《制度》、“全国档案事业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及填报注意事项等材料可由国家档案局网站“工作动态一法标工作一综合动态”栏目下载。

4.请各地各单位于2月8日前将电子数据(刻录成光盘)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市委办档案业务指导科(联系电话:7786539)。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202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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