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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20年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1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常档函〔2020〕2号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党委(工委)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政工)部门:

根据湖南省档案局《关于做好2020年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档函〔2020〕10号,以下简称《省档案局通知》)和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20〕12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不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

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专技人才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报参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

有以下情况的人员,近3年内不得按正常、破格和转评条件申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处罚的直接责任人员;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在重大责任事故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造假行为的人员。

二、申报路径

(一)档案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020年度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集中申报时间详见《省档案局通知》,可在湖南省档案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查看。

(二)档案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2020年度馆员申报材料由市人社局负责接收并进行资格审查后,再由市档案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助理馆员申报材料直接由市档案系列职改办负责接收审查并组织评审。申报人到省人社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下载公共部分表册。

三、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需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20号)、《湖南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职改办〔2018〕8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

(二)特定人才申报。需具备《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67号)中规定的条件。

(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需具备《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和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附件规定的条件。

(四)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执行原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规定。

(五)同级职称转评申报。担任非档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档案工作已满1年的,可转评同级别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同级别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其任职时间从取得非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起合并计算。

四、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破格人员须提供破格审核报告,破格审核报告为申报者符合破格条件的具体阐述及单位意见(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转入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6.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8.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转评人员需提供原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二)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不装订)。

2.个人述职报告一式5份(2000-3000字,只装订一份)。重点说明申报者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业务成果及学术水平。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的业绩与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一项或多项),如获奖证明、成果鉴定、科研项目、表彰文件、奖励证书、专利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从事档案工作业务能力水平的佐证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论文著作材料

(1)申报助理馆员、管理员任职资格,对论文材料不做要求。

(2)申报馆员任职资格,论文著作需具备《评价办法》规定的条件,报送的论文每篇不少于1500字,报送的档案专业著作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论文需为任现职以来在全国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档案或相关专业论文(在增刊上发表的除外)。须报送所载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复印件(一式1份)。论文、著作以笔名发表的,须出具出版社证明。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须提供申报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及申报人所著章节(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6.已结题或通过验收的课题、科研项目及其鉴定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服务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8.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9.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1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继续教育有关事宜见常人社函〔2020〕23号《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11.《申报2020年度档案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三)整理申报材料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称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3.所有申报材料中除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四份个人述职报告、《参评人员花名册》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本通知规定的内容及顺序要求装订成册。

4.送审材料原则为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2袋。

5.未按要求整理材料的,考虑到档案工作性质,在材料评审的时候予以扣分。

(四)费用缴纳。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的标准执行。

(五)有关要求

1.相关部门要对职称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原件后,须在对应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市档案系列职改办将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除表格外,其余证明材料只须提供复印件,所有材料由申报者或申报者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清退。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申报档案专业技术初级职称

时  间: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地  点:市委办档案业务指导科(市委一号楼611室)

联系人:李  霞

电  话:0736-7786539

(二)申报档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

时  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

地  点:市人社局专技科(5楼512室)

联系人:肖  琴

电  话:0736-7893116

                                                                                                            常德市档案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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