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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常德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 2008-09-24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向市委报送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24 09:13:05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字体:
                               常办发电〔200690

 

各区县(市)委,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和市委领导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向市委报送信息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的要求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党委信息工作的主渠道作用,充分认识向市委汇报情况、报送信息,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凡在常德境内发生的各类重要情况,都要及时、客观地向市委办公室报送,不允许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截留和瞒报信息。

 

二、上报范围

1.各种因素引发的赴省进京上访、堵塞交通、游行闹事、纠纷械斗、罢工罢课罢市、冲击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等群体性事件,以及可能引发上述事件的隐患和苗头。

2.洪涝、干旱、风雪、虫害、地震、山体滑坡、地面和堤坝垮塌等各种自然灾害和灾害苗头。3.食物中毒、人畜疫病、水源污染等各类公共卫生事件。

4.工矿企业、交通运输、经营场所、私人住宅以及其他领域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

5.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投毒、纵火、走私、贩毒、劫持人质、组织卖淫嫖娼、制售假币和枪支弹药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

6.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违规征地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7.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其他突出问题。

8.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运行情况、突出典型和先进经验。

 

三、上报原则

1.坚持第一时间上报的原则。重特大紧急信息要在4小时以内上报,来不及上报文字材料的,可先通过电话上报,然后续报文字材料;一般负面信息要在当日内上报。市稳定办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的同时,要向市委办公室报送;其他涉稳部门掌握的信息,要向市委办公室和市稳定办同时报送。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现象。

2.坚持真实准确的原则。负面信息必须经过认真核实,做到既不夸大,也不掩饰,坚决杜绝与事实不相符的信息。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市委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核查督办。

3.坚持协调同步的原则。〖HTF〗市稳定办、市委610办、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在上报涉稳信息时,要与市委办公室统一上报口径。市国安局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涉及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负面信息时,要按规定向市委办公室和市稳定办上报。涉及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工农业生产等方面的重大紧急情况,相关部门在上报上级部门之前,要与市委办公室统一口径,同步上报。

 

四、上报纪律

1.凡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后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的,市委办公室以通报批评的形式告知单位主要负责人;漏报或有意瞒报重大紧急信息的,取消年度信息工作评先资格。

2.对长期不积极、不认真报送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在每年年初的全市党委办公室工作会议上给予通报批评。

3.对因迟报、漏报重大紧急情况影响市委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报请市委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信息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200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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