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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资源

发布时间:2016-06-23 信息来源:市委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刘东超

中国传统文化是否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滋养和支撑?有的论者对此抱有怀疑困惑或模棱两可的态度。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有一段著名的论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这是站在当代政治的高度做出的明确概括,充分地肯定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资源意义。不过,站在学理的视角上还有必要开展详细的分疏,从思想史史实的角度上予以考察论证。

一般而论,从历史资源到当代理论形态之间有一个关键的环节就是阐释。所谓阐释,指论者立足自己的视角、根据自己的知识工具对知识资源进行说明、述说、解析和延展。由于阐释者知识背景和所站角度的区别,这些阐释往往产生很大差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知识资源不可以形成共识性的理解。这是因为共识性的理解和客观的思想事实紧密相关,和人类共同的认知结构紧密相关。

从寻求基本共识出发,我们可以发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文化资源相当丰富。这里的资源可以包括两类:一类是传统思想观念,另一类是历史经验和事实。前一类是直接的理论来源,后一类中的价值观念则需要通过解析才可看到。

客观地说,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十二个理念都可以在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经验中找到直接或间接的对应资源。依据资源的差异程度,可以大致把这十二个理念分为两组:一组是历史资源比较直接、丰富和深厚的,这包括富强、文明、和谐、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七个理念;第二组是历史资源相对较少和较为间接的,这包括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五个理念。这两组之间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差异,原因在于第二组主要是人类近代文明中才流行的概念,第一组则从传统时代到今天一直使用和发挥作用。但即使是第二组,也可以在中国历史文化中找到其资源。

在此,我们便以第二组中的两个例子来说明一下中国历史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关系。

严格来说,中国古代并没有形成民主概念。与此相近的一个观念是“民本”,指的是统治者把百姓视作一个国家兴衰成败的根本,认为他们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水”,所以他们主张贵民、安民和恤民。民主和民本的共同点在于对百姓的重视。但民主直接认为百姓是国家的主人,拥有最高主权;民本认为君主是国家的主人,拥有最高主权。这是二者的本质区别。在肯定二者区别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二者存在由低到高的发展逻辑,也就是说如果将民本思想进行改造并使之建立在近现代社会制度基础之上,也可以指向或通往民主。更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传统中国没有民主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片断的、零星的民主实践。比如,在古代社会中皇储问题一般由皇帝一人确定,但如果皇帝猝崩而未立储,那么只能由太后和大臣们协商议立。这时参加协商的大臣们便可以平等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部分大臣的意见往往非常关键,最后再由太后裁决。宋徽宗便是由向太后主持、由章惇、曾布等人商量后而立的。其间还发生过很大的争议,这正说明其方式还是具有民主因素的。汉文帝也是汉初诸大臣商量后确立的。在远古时代,类似例子应该更多。明清时期内阁内部也经常有类似民主的讨论。这里,民本观念和历史上偶然可见的民主片断便是今天我们追求的民主价值的资源。

法治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价值原则,虽然它遭到过多种批评和否定,但我们并不能否认它在当时社会条件下的长期存在和功能发挥。至少从系统的成文法典来看,远在战国时期就由魏相李悝制订了《法经》,其中包括六篇,即《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根据《法经》改法为律。此后秦始皇下令制订了完备、缜密的《秦律》颁行于全国并得到实施。汉、晋、隋、唐等各朝都有自己的法律体系。较近的《大明律》、《大清律》都达三十卷之多。其内容相当丰富和系统,对当时的社会生活发挥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实践层面的事例非常之多,上文提到的北宋向太后便是一个遵法的例子。其家族中有人想向朝廷要一些特权和利益,并言有特旨。向后说:“吾族未省用此例,何庸以私情挠公法。”明确地拒绝族人所请。还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可以反映出秦代法律的作用和百姓的法律意识,这就是陈胜吴广起义的重要原因在于当时法律的严苛。《史记》记载:作为戍卒的他们“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于是他们只好揭竿而起。但是,我们也应该承认,在传统社会中,法治原则在相当多的时候和相当大的程度上被人治的价值原则冲淡了,而且其功能发挥也受到当时的技术条件和社会组织条件的巨大限制。

从以上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即使近代文明中才流行的价值原则,在我国传统社会中也不是找不到类似或接近的概念,相近的历史经验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存在。原因也并不复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十二个理念都是相当普泛的人类价值原则,在具有人文色彩的中国传统社会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存在是正常的,只不过它们远远没有成为当时社会的主导价值原则。

不过,即使我们肯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历史资源的存在,也并不意味着仅仅将这些资源拿出来就可以很好宣传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习近平总书记说:“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努力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也就是说,对于传统资源必须予以创造性的转换和创新性的发展,要辩证地处理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文章来源:光明网

供稿者:创文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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