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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24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办通字〔200640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71

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我市第五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066月底任期届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于2006年下半年进行全市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认真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级有关具体要求,着眼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居民群众在社区事务中当家作主的能力,真正把居民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居民服务的人选进社区居委会,进一步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

(一)普遍选举权原则。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平等选举权原则。凡被确定为选民的居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即所有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投一张选票、一人一票,且所有选票效力完全相等。

(三)公开提名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由居民公开提名。如果提名候选人名额多于所需正式候选人名额,应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预选。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不公开的方式提名产生候选人。

(四)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是指享有选举权利的居民,直接投票选举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间接选举是指由户代表或居民小组推选代表选举。实行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由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决定,提倡直接选举。

(五)差额选举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务,应分别采用差额,不得混在一起,必要时可以分层次投票。

(六)竞争选举原则。候选人之间为了争取居民信任可开展自我宣传、自我表现、主动承诺和相互竞争等活动。这种活动必须在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七)“两个提倡”原则。1.提倡拟推荐的社区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人选,先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人选;如未能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即不再推荐为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人选。2.提倡社区居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社区党支部(党总支)成员。但是,交叉任职要建立在尊重选民意愿、遵循民主选举程序的基础上,不搞“一刀切”。

 ()秘密写票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实行秘密的无记名投票,保证选民真实表达个人选举意愿。

 ()公开计票原则。当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三、时间要求

2006711231日为全市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间。需要调整合并的社区,原则上先进行调整合并,再进行换届选举。

四、换届选举的工作准备

()建立组织机构。2006720日前,各区县(市)及其街道、乡镇要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区县(市)、街道、乡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里不另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部署选举工作。200675日前,召开全市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印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006720日前,各区县(市)召开区县(市)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制定和印发选举工作方案。2006725日前,各街道、乡镇召开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并将选举工作方案印发到社区。

(三)培训选举骨干。200675日前,市民政局对区县(市)民政局局长、基政股股长进行集中培训;2006720日前,各区县(市)完成街道、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2006725日前,各街道、乡镇完成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学习中央、省有关选举工作文件,学习湖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通过培训,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选举任务和选举中的法律程序。

(四)搞好财务清理。2006730日前,区县(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财务审计工作。街道、乡镇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的通知精神,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具体部署审计工作。街道、乡镇要派干部下社区,特别是对“重点社区、难点社区”、“村改居社区”,必须派得力干部进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到上级通知后,要及时召开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本社区的财务审计问题,并组织审计。财务清理的内容包括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等,清理完毕后要按要求进行公开。此项工作在换届选举开展之前完成。并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民主理财。

(五)抓好选举试点。在2006830日前,各区县(市)要抓好并完成12个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试点,取得经验,指导全面。

五、换届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推选社区居民代表,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时间10天。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会议或各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居民代表由本社区居民小组的居民推选产生。实行一人一票直接选举的地方和实行户代表选举或居民小组代表选举等间接选举的地方,均应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对矛盾较多、群众上访较多的社区和撤村设立居委会的社区,要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实施方案。凡农村村委会改设居委会但原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还没有完成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实行直接民主选举,不得实行代表选举。

第二阶段:进行选民登记,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时间5天。

1.依法进行选民登记。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社区居民,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

2.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则上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9人组成。具体职数由街道、乡镇和社区党组织根据社区规模和工作需要提出指导意见,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三阶段:提名和选举,时间10天。

1.推荐和提名最初候选人。在选举日10日前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选举委员会共同召集各居民小组过半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根据简单多数原则推荐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提名居民委员会最初候选人,每个选民所提名推荐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要引导群众按照“两个提倡”精神,搞好推荐和提名工作。根据居民推荐情况,社区党组织酝酿确定社区党组织班子拟推荐人选。

2.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的5日前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

3.投票选举。召开选举大会,严格按照程序投票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街道、乡镇应及时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第四阶段:建立社区居委会下属组织,时间10天。

第五阶段:整章建制,时间10天。

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产生后,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届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居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制度、民主评议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上述计划和规章制度,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执行。

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关社区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涉及全市广大居民的政治权益,各区县(市)、街道、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级政府要落实必要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二)要拓宽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来源渠道,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要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采取从机关选派、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中选任、从失业职工和复员退伍军人中选聘、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办法,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较高、年龄较轻、工作能力较强、热爱社区工作的同志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增强社区领导班子的生机和活力”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提倡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大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对落选的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要作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安排好其生活和工作。

(三)社区党组织在选举中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选举中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居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社区党组织要积极支持新一届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工作。

(四)各街道、乡镇和社区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中有违法行为的机构或个人,当地党委、政府要及时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依法及时查处。情节较轻的,由街道、乡镇政府或区县()民政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假借选举活动,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因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

(五)各区县(市)在换届选举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的问题,把握规律,加强指导。换届选举结束后,向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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