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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常德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30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办〔2018〕28号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常德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第一总河长:

周德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总河长:

曹立军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总河长:

朱水平市委副书记

陈恢清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龚德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任市河长办主任)

市级河长湖长:

朱水平市委副书记(担任沅水干流常德段河长)

陈恢清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澧水干流常德段河长)

黄清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高水河河长)

李辉忠市委常委、常德军分区司令员(担任虎渡河河长、珊珀湖湖长)

胡丘陵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担任西湖高水内江河长)

陈华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担任渐河河长)

梁仲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担任西毛里湖湖长)

罗先东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担任道水河河长)

曾艳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松滋河河长)

龚德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洞庭湖常德段湖长)

汤祚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涔水河河长)

杨成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水溪河河长)

李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藕池河河长)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罗翠林负责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成员:

李正才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

郑志鹏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运华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志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刘凡荣市发改委主任

杨帆市科技局党组书记

周功表市经信委主任

李百艳市农委主任

胡文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杨天生市财政局局长

马业文市人社局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吴德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建国市环保局党组书记

黄金陵市住建局局长

向美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世满市水利局局长

关建锋市林业局局长

李长春市卫计委主任

张克武市审计局局长

刘兴华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杨俊市旅游外侨局局长

曾莉市工商局局长

李红兵市质监局局长

向勇志市法制办主任

陈彰波市国资委主任

吴新涛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

颜宏文国网常德供电公司总经理

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每个由市领导任河长湖长的河湖明确一个成员单位作为河长制湖长制责任联系单位,协助市级河长湖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本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市级河长湖长会议、开展河长湖长巡河巡湖,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

今后,常德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按照《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常办发〔2018〕6号)有关规定自行发文,市委办、市政府办不再行文。


附件:市级河长湖长设置方案.doc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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