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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办〔2017〕11号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常德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常德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加快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明确整改重点

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整改工作: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落实情况。二是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情况。三是突出环境问题处理以及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四是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整治情况。特别是抓紧整改2015年环保部华南督察中心环保综合督查、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通报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自查自纠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强化工作举措

(一)严格工作部署。召开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部署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面自查整改。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常德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常政发〔2015〕12号)、《关于集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常环委函〔2017〕5号)要求,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局部环境质量下降、自然生态破坏等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先期梳理通报的253个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以及自查自纠发现的其他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短期内能够完成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短期内无法完成的要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逐步整改完善。

(三)资料收集准备。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调阅资料收集整理任务分工的通知》和《中央环保督察调研资料收集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涉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整改、资料收集情况,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交办。

(四)开展专项整治。工业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是集中开展全市工业园区监管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深入推进燃煤小锅炉关闭、工业污染治理与监管、加油站油气回收、工地扬尘控制、道路扬尘控制、餐饮油烟治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秸秆、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关闭粘土砖厂等十大行动。水污染防治方面,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集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业源整治、城镇污水及黑臭水体综合整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保护、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打击非法捕捞等八大行动。

(五)深入现场督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各级各相关部门整改工作情况、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及问题清单交办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确保各项整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四、严格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顾问,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来常督察期间的组织协调、统筹调度等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材料组、督查督办组、追责问责组等8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要负责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把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到项目、时间、责任人。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强力推动问题解决。要坚决杜绝工作推诿,坚决防止资料、数据不实等现象,对存在的分歧要及时研究解决,做到职责内容明确、资料数据统一、部门联动顺畅,确保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三)严格调度问责。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报送信息,领导小组将根据督察中遇到的新情况不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对领导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工作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舆情引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处置,制定应对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充分利用各种环境保护宣传平台及时报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态,按要求公示公开督察工作情况。设立环保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信箱、意见箱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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