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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党的报告员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30 信息来源:市委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办〔2015〕28号

各区县(市)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中央、省驻常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决定在全市建立党的报告员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党的报告员队伍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设立党的报告员,党的报告员主要由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组成。

1.组建市委特聘党的报告员队伍,具体组成人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讲师团按要求确定,由市委讲师团负责日常管理。党员市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党的报告员工作,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宣讲。

2.市直各单位要建立3-5人的党的报告员队伍,其中党组织书记为首席报告员,要科学吸纳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层骨干参加报告员工作,市直单位党的报告员由本单位管理,接受市委宣传部的业务指导。

二、报告内容

党的报告员要紧密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党风廉政建设、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开展报告和宣讲。

三、报告对象

党的报告员要坚持面向实践、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工作,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市委特聘党的报告员面向全市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开展报告员工作。市直单位党的报告员主要面向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群众及单位所联系的企业、乡村、社区等开展报告员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创新报告形式。各级党的报告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开展宣传宣讲,心贴心地进行沟通交流,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报告式、互动式、谈心式等方式开展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规范报告内容。市委特聘党的报告员的报告内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把关;市直单位党的报告员的报告内容由单位首席报告员负责把关,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须报市委宣传部审批。 

3.注重报告效果。党的报告员开展工作,既要把党委政府做什么、干什么、倡导什么传达下去,也要注重听取群众意见,掌握民情民意,把基层群众想什么、盼什么、需求什么收集上来。市委特聘党的报告员及市直单位党的报告员收集的群众意见由市委宣传部整理汇总后报市委研究。

4.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党的报告员制度要与“三会一课”结合起来,与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结合起来,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报告。上级部署重要宣讲任务后,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出台后,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人大政协“两会”等重要会议召开后,各级党的报告员要及时开展工作。

5.强化工作责任。党的报告员制度建设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委讲师团具体落实。市委宣传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将党的报告员制度建设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工作指导,适时对全市党的报告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供稿:市委办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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