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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常德市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9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办〔2019〕55号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2019年常德市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

2019年常德市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发挥绩效评估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指挥棒”作用,促进各级各部门更好履职尽责,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使绩效评估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绩效评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绩效目标设置回应人民期待,绩效评估过程便于人民参与,绩效评估结果让人民满意。

——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数量与质量、结果与过程的关系,提高效率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评估范围

(一)各区县(市)和六区。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分为两类:各区县(市)为一类;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为一类。

(二)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见附件5)。市委、市政府直接评估的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分为党委和群团工作机构、经济发展部门、社会发展部门、司法执法监督部门和中央、省驻常单位5个组别。

(三)委托评估单位(见附件7)。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政协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和市工商联的绩效评估,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参照本方案制定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评估方案报市绩效办备案,评估结果报市绩效办汇总。

(四)市直部门管理单位(见附件6)。由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案制定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评估方案报市绩效办备案,评估结果按要求报市绩效办汇总。

(五)省级园区(见附件8)。各区县(市)省级园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评估方案和评估结果报市绩效办审核和汇总。评估等次和结果运用,参照六区并结合其管理权限等实际情况执行。

三、评估内容
在抓好常态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考少考精、考准考实,设置科学规范的评估指标体系,体现评估工作实绩、推动高质量发展导向。

(一)指标依据。主要根据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要点、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要点等)确定指标。

(二)指标设置。各区县(市)和六区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即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党的建设、社会稳定和应急管理、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和创先争优(指标框架见附件1、2)。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即业务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小康建设、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依法治市(指标框架见附件3)。

(三)指标计分。各区县(市)和六区年度绩效评估实行110分制,六区体现个性化指标评估;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评估实行100分制。

四、评估方式

(一)加强日常评估。加强对目标任务进展的日常评估,不搞年底扎堆考核。所有实地考核需报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安排。建立季度通报机制,对进展异常或毫无进展的情况进行问询、督促、通报。依托全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和党政协同办公平台,整合部门数据,简化考核流程,量化考评结果,确保公开透明、简洁高效。

(二)精简专项考核。将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等作为专项考核,得分结果折算成绩效评估得分。将“一票否决”事项作为扣分事项,适当提高权重。

(三)加强部门协同。由市委办牵头,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总体协调。各绩效评估单位要服从大局,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共同落实全市绩效评估各项工作。

(四)做好年终评估

1.数据采集。各单位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指标任务完成自评情况(含数据采集单位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上传至绩效评估信息平台。市直数据采集单位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各单位的自评情况及佐证材料,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与评分,并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评分数据和扣分事项详细说明报市绩效办。按照“谁采集、谁负责”的要求,各数据采集单位在数据采集过程中要公道正派、敢于担当。除个别限制性指标外,年终未能提供差异化评分结果的,扣除相应数据采集单位年终绩效评估分值。评分数据报市绩效办前,应由数据采集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核,或向被评估单位反馈公示,确保准确、公正。
       2.加分与扣分。区县(市)和六区创先争优具体情形和标准见附件1。市直单位加分、扣分具体情形和标准见附件4。存在加分事项的单位,必须于2020年1月20日前向市绩效办申报,由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审定。2020年1月20日后申报的计入下年度绩效评估。
       3.结果汇总。市绩效办根据各数据采集单位提供的数据,汇总得出绩效评估初步结果,经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审核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五、评估等次

(一)区县(市)和六区等次确定。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根据年终绩效评估得分情况,由高到低分类评定。9个区县(市),分别按优秀1/3、良好1/3的比例确定优良单位;六区,分别按优秀1/3、良好1/3的比例确定优良单位。绩效评估得分不足60分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影响全局工作的,经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研究,评定为较差等次。

(二)市直单位等次确定。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根据年终绩效评估得分情况,按参评单位总数2/3的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单位(中央、省驻常单位评估等次比例单独确定)。先从每组产生良好及以上单位,优秀等次指标不分到组。每组得分排名第一的、年内受到党中央或国务院表彰的,且无取消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资格情形的,直接评为优秀单位;党委和群团工作机构中市委常委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单位,绩效评估得分在本组排前25%的评为优秀等次。其余单位根据综合得分按单位数分类评定等次。绩效评估得分不足60分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影响全局工作的,经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研究,评定为较差等次。
落实省绩效评估指标任务不力、结果在省内同组排名靠后的,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市直部门管理单位等次确定。市直部门管理的副处级以上单位只有1个的,其评估等次按不高于主管部门评估等次的原则确定;有2个及以上的,按2/3的比例推荐良好及以上等次,良好以上等次数额每达到2个可以从中推荐1个优秀等次。按比例推荐良好以上等次出现小数位,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推荐优秀等次出现小数位,如果主管部门被评为优秀等次,小数位按进位法取整。

六、结果运用

(一)绩效改进。加强问题改进,实行“即知即改”。对督查评估、日常监测、群众建言、查访核验等途径发现的问题,下发《绩效改进通知单》或《问题预警提示单》,督促整改落实。

(二)绩效奖励。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各区县(市)和六区、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区县(市)、六区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其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5%;区县(市)被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六区被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市直单位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5%;市直单位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发放工作人员年度绩效奖金的依据,按照优秀单位发130%,良好单位发120%,一般单位发100%,较差单位发80%,在政策范围内分等次发放,奖金按现有工资渠道安排。年度绩效结果排名全市最后一名的市直单位,其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奖金按90%比例发放;较差等次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直接责任人不予发放绩效奖金。市直部门管理的科级单位按主管部门的标准核定绩效奖金。
落实省绩效评估单项指标任务排名情况,与落实省绩效指标各责任单位绩效奖金发放直接挂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绩效问责。对区县(市)和六区、市直单位,根据全市排名(按不同序列)和评估等次等情况,分别采取降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优秀等次比例、取消单位正职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评先评优资格、约谈、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及其他组织处理措施进行问责。评估结果向全市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名。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区县(市)。排区县(市)最后一名的,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党政正职不得推荐为优秀等次;连续2年排区县(市)最后一名或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优秀等次比例下调10%且党政正职不得推荐为优秀等次;连续3年排区县(市)最后一名或连续2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提请市委调整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或采取其他组织处理措施。

2.六区。排六区最后一名的,领导班子成员优秀等次比例下调10%且党政正职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2年排六区最后一名的,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先评优;连续3年排六区最后一名或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提请市委调整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或采取其他组织处理措施。

3.市直单位。一般等次中同组排最后一名的,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优秀等次比例下调10%且党政正职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2年同组排最后一名或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先评优;连续3年同组排最后一名或连续2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提请市委调整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或采取其他组织处理措施。

附件:

1.区县(市)和六区绩效评估指标框架
       2.六区绩效评估个性化发展指标
       3.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框架
       4.市直单位绩效评估加扣分情况表
       5.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评估分组
       6.市直部门管理单位名单
       7.委托评估单位名单
       8.省级园区名单
       

附件:区县(市)和六区绩效评估指标框架.docx


附件5

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评估分组

第一组党委和群团工作机构(22)

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办(市委保密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侨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贸促会、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接待中心

第二组经济发展部门(16)

市政府办(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市招商促进中心

第三组社会发展部门(19)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扶贫办、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文旅广体局、常德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德职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第四组司法执法监督部门(9)

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白洋堤检察院

第五组中央、省驻常单位(11)

市税务局、人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市烟草专卖局、国家统计局常德调查队、市水文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常德银保监分局、常德海关、市国安局


附件6

市直部门管理单位名单

市委办:市档案馆

市委编办:市机构编制事务中心

市政府办:驻深圳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驻北京联络处、驻长沙联络处、市红十字会

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市教育局:市汽车机电学校、常德广播电视大学、市一中、市二中、市六中、市七中、市教科院

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散墙办、市经信委离退处、省无委办常德管理处

市民政局:市殡葬事务中心、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市社会福利院、市康复医院

市退役军人局:市军干所

市司法局:市强戒所、武陵监狱

市财政局:常德财校、市财政事务中心、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市人社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常德技师学院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规划设计院

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市环境监测站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常德诗墙管理处、市建筑设计院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水运事务中心

市水利局: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市江北城区防洪建管处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农科院、市农机事务中心、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市农教办、常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

市商务局:市商务执法支队、市市场服务中心、市商务局退管处

市文旅广体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常德转播台、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市体校

市卫健委:市一医院、市一中医院、市二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执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药检所

市应急局:市地震局

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常德火车站广场管理处

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中心

市医保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常德职院:常德职院附属医院


附件7

委托评估单位名单

市人大:市人大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市人大社会建设委

市政协:市政协办、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市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市政协研究室

市委统战部:民革常德市委、民盟常德市委、民建常德市委、民进常德市委、农工党常德市委、致公党常德市委、九三学社常德市委、市工商联


附件8

省级园区名单

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澧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石门经济开发区

西洞庭工业集中区

安乡工业集中区

临澧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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